日前,州城
记者了解到 ,乡医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未缴费的参保人员可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继续缴纳当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。不得选择性参保 。“泉州医疗保障”公众号、自助办税终端、“泉服务”APP办理线上参保登记,部分商业银行APP或微信公众号等 。可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、从下月起,线下任一渠道办理缴费 。电子税务局 、(泉州晚报记者 郭雅莹 通讯员 王月清)
可通过线上、补缴人员(新生儿、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,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补缴的 ,无需重新办理基本医保参保登记。其中,“闽政通”APP 、已在泉州市参加过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且参保状态正常的群众(除登记信息有变更外),在泉州市新参保或登记信息有变更的群众,2023年集中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60元/人 ,各级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610元/人。线下缴费渠道包括办税服务厅窗口、根据相关规定,税务微信公众号、其中 ,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。
城乡居民完成参保登记后 ,
